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鉅亨網新聞中心第二條第49款1.事實發生日:104/06/252.公司名稱:佳能企業股份有限公司3.與公司關係(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):本公司4.相互持股比例:不適用5.傳播媒體名稱:不適用6.報導內容:不適用7.發生緣由:本公司於民國104年6月23日召開104年股東常會決議通過辦理現金減資案8.因應措施:向債權人分別通知及公告9.其他應敘明事項:(1)依公司法第281條準用第73條規定辦理。(2)本公司於民國104年6月23日召開104年股東常會決議通過減資,減少實收資本額新台幣1,886,452,830元,銷除股數188,645,283股。(3)減資前發行股份、每股面額及實收資本額:本公司截至104年4月30日發行股份總數為471,613,207股,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,實收資本額為新台幣4,716,132,070元。(4)減資金額及銷除股數:減少實收資本額新台幣1,886,452,830元,銷除股數188,645,283股。(5)減資後發行股份、每股面額及實收資本額:本公司截至104年4月30日減資後發行股份總數為282,967,924股,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,實收資本額為新台幣2,829,679,240元。(6)減資原因:為提昇股東權益及投資報酬率,擬辦理現金減資退還股東股款。(7)減資比率:約40%。(8)本公司債權人對前項減資案之決議有異議者,請自公告日起31日內以書面向本公司提出,以便依法處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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